范学德错误的罪论及为教会和领袖的过犯向世人认罪之危害

作者:小草

最近范学德在他的微信公号发表一系列的文章《走近心灵》,实际上,这一系列的文章是来自他2003年(或是2004年)出版的《如何向大陆人传福音》一书。17年前写的旧文,再拿出来发表,这说明了什么?至少说明,他现在的认知和17年前差不多,没有什么进步。也可能说明,他不能源源不断有新东西可写,就把如此老旧的东西又翻出来。当然了,如果老旧的是好的话,再翻出来也无不可。

先来看范学德是如何论说罪的,在他的《走进心灵——「第8节」说到罪,骂自己》 里,他说,

“我们还应当指出,基督教所谓的“罪”,首先不是法律的观念,也不是道德的概念,而是一个灵性的概念。罪,它描述的是人存在的一种状态,就是人在灵性上已经死亡了,人与上帝的关系断裂了,隔绝了。 我们要特别强调:基督教讲罪,首先不是着眼于人与法律的关系,而是始终立足于人与上帝的关系。”

现在来看圣经是怎么定义罪的。经上说,“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 (约一:3:4)“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 (罗5:13)“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罗3:20)“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 (罗7:7)很清楚的,基督教对罪的定义就是律法的观念,违背律法就是罪,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离开律法,就无从定义罪,只有律法才能叫人知道什么是罪。

范学德说,“基督教所谓的“罪”,首先不是法律的观念,也不是道德的概念,而是一个灵性的概念。” 显然的,这并不是圣经对罪的定义,而是他自己发明出来的谬论。人灵性的死亡是罪的结果,罪人与上帝的关系断裂,也是罪的结果。如果罪是灵性上的死亡,是与上帝的关系断裂的状态,那么基督徒在灵性上复活了,与神的关系和好了,也就脱离了这种状态,那岂不就没罪了吗?但事实是,基督徒在今生照样还会犯罪。

罪不是状态,而是行为。比如,杀人,撒谎,拜偶像,这些都是罪,都是行为,所以也叫着罪行。连罪这么重要的问题都搞错的范学德,还要教导如何传福音,这是何等荒唐的事!本该当学生的,却要做师傅,岂不知经上说,“不要多人做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 (雅3:1)

在范学德的《走进心灵——「第11节」敢于面对教会的罪》,他继而谈起认罪的事。他说,教会历史上犯有很多罪,比如,十字军东征,烧死异端,等等,基督徒在传福音时得敢于面对教会的罪。范学德说,

关心中国历史的中国人,又特别会谈到鸦片战争后某些西方传教士与西方列强瓜分中国的阴谋之间的暧昧关系,以及西方所谓的“基督教国家”在保护“传教自由”的旗号下,对中国发动的一场场侵略战争,等等。

在传福音中,我们千万不能说这是过去了的错误,他人的错误,与我无关。事实是这与我们大有干系,因为这些罪恶都是在基督教的名义下作出的;我们更不能说作那些事情的人都是冒牌的基督徒,因为他们中有的人至今仍然被我们视为基督教的思想领袖,如路德、加尔文,如奥古斯丁,他们也曾经犯了错误。无论以什么方式采取不承认的态度,都意味着继续伤害我们的朋友和我们的同胞。

向人传福音,是要人面对自己的罪,向神认罪悔改,靠着主耶稣在十架上成就的救恩而得赦罪,得救赎。传福音不是要去世人面前审判别人的罪,或审判教会的罪。教会在任何时代都有过犯,但是,除了神之外,没有人有权柄和能力公正地去审判教会历史的是是非非。特别是对于具体的历史事件和教会领袖,我们后人不是亲历者,也不是见证人,我们对这些人和事的了解都是片面的、有偏差的、也是不完整的。

范学德说,“在承认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向上帝认罪,向世人认罪。” 但是,圣经有教导我们要为教会的过犯而向世人认罪吗?范学德说有,他说,

《尼西米记》第八章整整一章记录的正是如此﹕“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头蒙灰尘。以色列人,就与一切外邦人隔绝,站着承认自己的罪恶,和列祖的罪孽”。〈诗篇〉中的许多诗歌,诗人认的不仅是自己的罪,也包括承认“列祖的罪孽”。司提反在殉道前的陈词中,也反复论说了“我们的祖宗”如何悖逆了上帝。如此看来,承认教会(弟兄姐妹)在历史上犯下的罪孽,这正是上帝要求我们的。

实际上,范学德所引的经文并不是尼希米记第8章,而是在第9章。“以色列人,就与一切外邦人隔绝,站着承认自己的罪恶,和列祖的罪孽。” (尼9:2)这节经文说的是以色列人向神认罪,认自己的罪,也认列祖的罪,但他们并不是向外邦人认罪,不是向世人认罪!而且,以色列人认他们列祖的罪,这些罪是清楚记载在耶和华借摩西传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书上。经上记载,在以色列民认罪之前,

到了七月,以色列人住在自己的城里。那时,他们如同一人聚集在水门前的宽阔处,请文士以斯拉,将耶和华借摩西传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书带来。七月初一日,祭司以斯拉将律法书,带到听了能明白的男女会众面前。在水门前的宽阔处,从清早到晌午,在众男女,一切听了能明白的人面前读这律法书。众民侧耳而听。” (尼8:1-3)

以色列列祖的罪是耶和华神公义的判断,是记载在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书上。所以,以色列人是本着神已清楚地告诉他们列祖的罪而认罪,表明他们承认神的判断是公义的,承认列祖所行的是得罪神的。

司提反也是本着摩西律法书的记载来指出以色列祖宗所犯的罪,目的在于责备以色列人与他们的祖宗犯一样的罪。司提反说,“你们这硬着颈项,心与耳未受割礼的人,常时抗拒圣灵。你们的祖宗怎样,你们也怎样。那一个先知,不是你们祖宗逼迫呢?他们也把预先传说那义者要来的人杀了。如今你们又把那义者卖了,杀了。” (使7:51-52)所以,司提反承认以色列祖宗的罪,是按着神的判断来陈述历史事实,目的不是为了显明敢于或必须面对祖宗的罪,而是在于指出听众所犯的罪。传讲福音,就是要敢于指责听者的罪,而不是敢于指责别人的罪。

圣经把属灵伟人亚伯拉罕、摩西、雅各、大卫的过犯都真实地记载下来,这就足以证明基督教不是不敢面对信徒的罪恶,也不会刻意去遮掩罪恶或历史事实。除了圣经无误的记载,任何历史事件,通过史学家的记载,传下来的都不可避免地带上了史学家的主观判断和偏见,后人几乎是不可能掌握毫无偏差的历史真相。基于这样的事实,作为有限的人,我们没有能力对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作出公正和公义的判断。本着对事实的尊重,承认自己的有限,就不该在这些事上妄加评论或批判。神才是公义的审判者,祂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僭越神审判的权柄,妄论错定教会和别人的罪,那不是勇敢认罪,而是得罪神、也是得罪被错怪的人,更是在毁谤和做假见证。

范学德的这种为教会的过犯向世人认罪的谬论,足以让传福音演变成在世人面前对教会和教会领袖做出不公不义的论断和定罪!传福音是要人认自己的罪,不要为了迎合世人不信的恶心,就在不信的人面前妄论和妄批教会和教会的领袖!一个罪人得以认罪悔改,归信基督,是福音的大能。被圣灵重生和改变的罪人,教会或教会领袖的罪根本就不会成为他们归信基督的障碍。经上说,“被神的灵感动的,没有说“耶稣是可咒诅”的;若不是被圣灵感动的,也没有能说“耶稣是主”的。” (林前12:3)若没有圣灵的感动,人数落再多教会里的罪,也不会让罪人尊耶稣是主,反而还可能让不信的人有更多攻击和抹黑教会的把柄。

范学德自称也被称为是传道人,但多年来他却也是异端的推手。他发表了众多的文章和言论在推荐一些天主教神父以及他们的书籍,如梅顿(牟敦),卢云,和曼宁及他们所写的书。这些天主教神父本身的信仰就不是新教的信仰,而且这几个人是泛神论者,神秘主义者,也是普救论者,他们的信仰问题可以说是多而又多,基本上是个大杂烩,既有东方的神秘主义,还有印度教,佛教,新纪元这些异教的东西。但是,范学德却对这些人和他们的书籍特别的钟爱,常在他的文章里向读者大力推崇。

具体的可参看:《范学德热推的卢云:赞同同性婚姻的普救论异端分子》, 《曼宁的《衣衫褴褛的福音》是假福音:远离范学德推荐的假师傅 》,《被范学德追捧为属灵导师的梅顿(牟敦)是异端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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